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沪松人社规〔2021〕5号松江区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为全面提升本区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区重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以目录形式确定,且与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补贴培训协议的机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本区尚无且符合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类培训项目的其他具备法定办学资质的机构,(二)补贴标准1.劳动者个人包含的五类补贴对象参加区重点培训目录内项目(可享受市级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项目除外)培训,2.劳动者个人中的第二类补贴对象参加区重点培训项目(可享受市级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项目除外)培训,二、职业培训能力建设补贴(一)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办学A级的本区职业培训机构,(二)本区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区重点项目培训,且补贴项目不得为其已获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培训项目,(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相关补贴经费审核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经费核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的规范程度和收支管理状况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