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2〕5号)、《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文旅发〔2022〕1号)和《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海洋旅游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度青岛市海洋旅游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市海洋旅游企业,二、申报标准及条件对推出串联3个以上旅游景点(船舶能在3个及以上景点停靠,年运营时间在200天以上航线的海洋旅游企业,三、申报材料详见《实施细则》要求,四、申报要求(一)本次申报的淡季时间范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均一式3份,(三)各申报企业由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并加盖公章,由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市国有企业(集团)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四)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市文化和旅游局受理时间截止为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二)联系方式电话:85810822电子邮箱:qdwljzykfc@qd.shandong.cn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8月31日附件:1.青岛市海上旅游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2.申报单位承诺书3.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