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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 2022-08-31
(二)对筑有经济贡献的在筑央企、省属企业科技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在筑央属、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研究领域需符合贵阳市重点产业需求发展方向,通过项目合作、兼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式与贵阳市企事业单位有合作,且拟申报培养项目依托贵阳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的科技人才,(三)已入选市管专家、市级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市大数据“十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中“十”、“百”层次的人才和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如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省“十百千”人才培养、省“优青科”、省级创新团队主要负责人等)培养对象的不再申报市级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二、申报要求和支持政策(一)申报要求1.申报对象需依托所在单位进行申报;企业需为其培养对象提供不少于1:1的匹配培养经费,2.申报对象需对三年培养期内个人科研能力成长有明确规划和成长目标;需凝练具体培养项目,3.优先推荐培养对象申报市管专家、省管专家和国家、省、市相关人才计划、人才荣誉评选表彰,申请人需将《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印证材料、《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印证材料分别胶装成册,将《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印证材料、《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印证材料按要求上传系统进行网报,请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辖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市属事业单位申请人经单位同意后需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央属、省属事业单位申请人经单位推荐后需经拟培养项目依托单位所属辖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三)在筑央属、省属事业单位申请人需提交此前与贵阳市合作的印证资料以及本次拟申报培养项目依托单位合作承诺书,四、其它事项(一)申请人所在单位、辖区内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核实申请人相关资历资料,(二)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5日;请于9月15日17:00前将《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及印证材料等纸质材料提交至贵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部,(三)政策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联系电话:87989108;贵阳市生产力促进中项目管理部联系电话:85560905,附件:1.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pdf2.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3.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doc4.关于印发《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贵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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