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做好第133届广交会(春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品牌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交易团要求,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广交会品牌展位的企业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已经获得品牌展位的企业不用按本通知提交资料,二、已参加过评审但未获得品牌展位的企业,可对上次提交材料后本企业已发生变化的评审项目进行补充或更新材料,并提交完整一个文档的电子扫描件,电子扫描件可使用U盘拷贝提交),三、未参加过评审的企业(符合品牌申报条件的非品牌企业,申报材料须包括申请封面、材料清单及申请表等,连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按材料清单排序进行胶装(每个展区资料一式四套,并提交电子版完整一个文档的扫描件和电子版附件3交易团打分Excel表,电子文档可使用U盘拷贝提交),请将书面材料于9月13日前报送新会区科工商务局对外经济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zip2.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非机械类、工程农机类、礼品装饰类、日用品类、服装类展区).xls3.品牌评审交易团打分表(江门市).xlsx4.材料装订标准.jpg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2022年8月28日(联系人:戴明慧、陈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