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根据市民政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民发〔2021〕12号)和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成都东部新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东党群发〔2021〕64号)要求,按照新区社工站(室)“一年建成、两年规范、三年提升”工作思路,现启动2022年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区级资金资助社工站服务项目申报工作征集公告,合计社工站资金为14万元,从中选取一家社会组织联合申报社工站项目,三、社会组织要求申报社会组织应做好项目前期调研,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二)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并合格(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不需要提供年检资料),其中“活动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不予支持立项,(八)项目服务内容应符合《成都市社工站(室)服务指导目录(第二版)》的规定,(九)各社会组织须对丹景街道区域进行需求调研和分析,四、提交申报材料(一)需提供详细的本年度社工站(室)实施项目申报书,项目立项后党群工作部一次性将社工站项目资助资金拨付至街道,申报的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项目预算,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