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草拟了《雅安市利用外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雅安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2022年8月29日附件雅安市利用外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依法正常经营的市内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第二条投资奖励,根据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自本办法正式施行之日起实际到位的外商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资金情况进行相应奖励,对新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增资和外资并购市内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业),按FDI金额10%给予奖励(即:奖励金额(人民币)=实际到位外资金额×10%×汇率,奖励资金分两年兑付,建立外商投资企业重大项目直通车机制,对重点在谈和已签约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重大项目,听取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外商协会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奖励金额就高不就低,奖励金额就高不就低,第七条对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及对雅安市扩大利用外资有重大影响、带动作用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第八条办法所涉及的兑现资金由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所在地财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