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本级2022年规模种粮(油)补贴资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湖农发〔2022〕16号)、《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的通知》(湖农发〔2022〕39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2022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种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规模种粮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附件:浔农发〔2022〕26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规模种粮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3322012-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