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海人社发〔2017〕22号)和《海珠区人社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领审核程序〉的通知》(海人社函〔2017〕86号)的要求,现将海珠区2021年第4季度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月28日至2月2日,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020-34384580或书面方式(邮箱地址:gzhzjyzx@21cn.com,邮寄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二楼)向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提供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局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