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社〔2022〕166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指标(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二是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的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规定,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请各地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分配表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韶关市财政局2022年8月23日附件:1.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分配表.xls2.附件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