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22〕184号)和《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字〔2022〕1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主体申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依据文件安排靖边县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补助资金2500万元,二、项目目标任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类型、规模的冷藏保鲜设施,三、资金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冷藏库、预冷库、气调库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通风库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25%,贮藏窖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20%,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类型和规模,主要类型有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通风库、贮藏窖,六、项目资金补助对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并优先支持在村镇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建设主体,优先支持需求库容在100吨以上,八、项目补助实施主体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建设补助申请,3.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