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8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第二条“西夏杯”优质工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最高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共同认定,其中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认定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分别设立专业认定委员会,水利工程10项(“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委员会可根据年度申报情况,第二章认定范围第七条“西夏杯”优质工程的认定范围为自治区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及市政、交通、水利新(扩)建工程,第十三条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的承建、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符合规定要求,第十五条凡符合“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建设工程,第十九条“西夏杯”优质工程拟认定名单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第二十一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获得“西夏杯”优质工程的获奖项目和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给予通报表扬,第二十三条各有关单位应当对获得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的企业给予必要的奖励,第七章纪律第二十六条“西夏杯”优质工程复查工作与认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第二十八条申报单位和工程复查、认定专家以及参与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