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11号)相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22年企业研发投入纳统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范围1、2020年新增纳入研发统计的规上企业,且2021年研发投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2、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纳入研发统计的规上企业,2021年研发投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且较2020年增长超过20%,二、提报要求1、为确保企业研发投入费用的数据真实性,须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供2019年和2020年两年经统计部门认可的有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名单,由申报兑现政策企业提供2020年、2021年经税务部门认可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证明,并出具企业诚信承诺书,于8月30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规划资配科,并同时发送电子版(PDF格式)至jnkjjgck@ji.shandong.cn,3、申报补助企业应严守科研诚信,附件:1、2020~2021年纳入研发统计规上企业汇总表.docx2、企业诚信承诺书.docx济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