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推进新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新经济种子企业人库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新经济种子企业申报工作,一、种子企业入库种子企业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一定先进性、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4%以上或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20%以上,2.最近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4.拥有3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或者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二、申报条件1.满足《淄博市新经济企业入库管理办法》中新经济入库种子企业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若不能提供新的有效支撑材料,本次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填写淄博市新经济种子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2),报送高新区发展改革局,2.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将对企业申请报告,《淄博市新经济种子企业入库申请表》中企业注册时间、2021年营业收入、营收同比增速或复合增速、研发费用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知识产权授权数量等具体指标及证明材料规进行初审,于9月5日前将申请报告纸质胶装版一式2份及PDF盖章扫描电子版报送发展改革局,联系人:孙志远电话:3580235邮箱:gxqjfjfgk@zb.shandong.cn附件:1.淄博市新经济企业入库管理办法2.淄博市新经济种子企业入库申请表3.注意事项说明淄博高新区发展改革局2022年8月24日附件3:注意事项说明.docx附件2:淄博市新经济种子企业入库申请表.doc附件1:《淄博市新经济企业入库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