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菏工信字〔2021〕60号)要求,我市2021年度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已结束,现将各部门提供的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汇总公布如下:2021年菏泽市依据产业政策规定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淘汰生产线(设备)型号及数量(台、套)产能单位产能淘汰时间产业政策依据1山东鸿运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东能源化工园区煤焦油深加工(煤焦油沥青)生产装置(1套)万吨/年202021年5月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2郓城鑫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郓城张营驻地2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吨/日82021年8月《2021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产[2021]94号)《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菏工信字[2021]6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3郓城银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郓城张营驻地13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吨/日402021年8月4郓城恒祥编织塑业有限公司郓城张营张一村4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吨/日132021年8月5郓城兴峰塑业有限公司郓城张营二十里铺村4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吨/日142021年8月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