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筑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基础,根据《关于在全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第三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肃司法发〔2022〕11号),由村(社区)申报,乡(镇)审查推荐,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实地抽查检查并严格审核,现将拟推荐命名的肃南县祁丰藏族乡文殊村、康乐镇大草滩村、马蹄藏族乡大都麻村、皇城镇红旗村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不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实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日,受理时间:08:30-12:00,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肃南县司法局受理电话:0936-6124393电子邮箱:878459448@qq.com通讯地址:肃南县司法局邮政编码:734400肃南县司法局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