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发改(经发)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常州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常财建〔202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支持的企业名录库入库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入库范围常州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支持对象为常州市级粮食企业及在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内注册登记,常州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支持的企业名录库实行常年申报、动态管理,认真对照《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常州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常财建〔2022〕11号)的相关要求,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照入库条件,重点审查企业的信用情况和佐证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各区应于每月月底前上报当月通过初审的新增企业情况,严重失信、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开展市级复审,每月上旬对通过复审的新增企业进行公示,各地要重视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支持的企业名录库入库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入库,要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附件:1.常州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支持的企业名录库申报书2.常州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支持的企业名录库申报材料清单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