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为推动我市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助推“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政字〔2021〕44号)有关要求,为兑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补资金,现开展辖区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并获得商标注册证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二、申报程序及材料各县(市、区)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补项目申报、证书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奖补申请资料包括加盖注册人公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补汇总表(附件),请各县(市、区)局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奖补项目所需申报资料报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三、有关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确保商标注册证复件与原件内容一致,不弄虚作假,市局联系人:宋琳联系电话:8109187附件:附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补汇总表.doc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