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2〕204号),现将做好我省202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202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依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请在我省地域经营的各国际货代企业做好202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需进行业务备案的企业为2022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已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于8月29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在服务贸易项下货代企业备案栏目申报2022年度业务经营情况,于8月29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企业端,填报2022年《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数据信息表(年报)》,三、积极做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相关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2022年8月23日(联系人:吴翔,联系电话:0851—8859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