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根据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融资专项工作,请各意向企业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和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融资专项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规划〔2022〕1045号)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申报条件,填写《2022年河北省“全面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专项申请表》,于8月31日上午12点以前盖章发送至我局邮箱jkjxmc@126.com,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工行石家庄分行工作人员曹剑0311-66665930联系,经发局联系人:张爱华,85093218附件1:2022年河北省“全面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专项申报表附件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_关于开展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_发展融资专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