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乡村振兴局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指导意见》(佛乡振〔2022〕1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新乐卫浴(佛山)有限公司、腾龙光学(佛山)有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全亿大科技(佛山)有限公司、佛山普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石湾酒厂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佛山市众盈电子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关于岗位补贴、稳岗补贴和交通费补贴的申请,现予以公示,一、使用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表(第三批)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6日共3个工作日,三、公众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反映情况,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83160712,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弼塘中一街5号505室,邮政编码:528000,附件:使用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表(第三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