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2022年福建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补短板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及2022年我局部门预算安排,结合各县(市)区农机项目资金需求,我局拟向市财政局申请从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农业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中调整列支农机项目补助资金45万元,切块下达至福清市、长乐区、永泰县和连江县,其中福清市15万元,长乐区、永泰县和连江县各10万元,公示期为2022年8月23日-8月31日,公示电话:83352504(农业机械化管理处)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处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来信投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350026)电子邮箱:fzsnyj123@163.com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3日2022年市级农机项目资金分配表县(市)区补助金额备注福清市15万元数字农机服务平台及现代农机装备样板展示厅项目:补助市农机中心15万元,用于建设数字农机服务平台及现代农机装备样板展示厅,长乐区10万元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万元,用于添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永泰县10万元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万元,用于添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连江县10万元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万元,用于添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