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发〔2018〕8号)及《沈阳市工业节能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本)》(沈工信发〔2019〕109号)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县区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同步开展专业评估和财务评审等环节,计划列入2022年度市工业节能资金项目计划10个,拟安排专项资金449.3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8月23日-9月1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处反应意见,反应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3768563附表:2022年度市工业节能资金项目补助计划2022年度市工业节能资金项目补助明细公示.xlsx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