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8号)部署,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二)推荐条件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二、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含驻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1份《申请表》、所有佐证材料的纸质版(请将佐证材料排序并附目录)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本区相关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单位的申报工作,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出具推荐报告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五)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推荐备案单位申请材料,(六)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通知推荐备案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结果,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三)请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推荐设站的申报材料于9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潘靖、杨妤联系电话:022-83869366、83218136电子邮箱:tjyjrc@tj.gov.cn邮寄地址:和平区西康路2号3楼301室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