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知识产权局: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助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促进我省特色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打造,推动乡村振兴,省局决定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续展告知提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对象即将进入续展期或已进入续展期的地理标志商标(详见附件1),二、工作内容(一)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加大与即将进入续展期或已进入续展期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的联系,解读法律条款,告知提醒其应及时办理地理标志商标续展,(二)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向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发放《地理标志商标续展告知提醒函》(详见附件2),请其盖章后留存,三、工作要求(一)省局将于每年8月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续展告知提醒工作,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对上年度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二)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尽量联系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认真进行法律条款解读,让持有者充分了解不及时续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损失,(三)省局将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档案库,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将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盖章的《地理标志商标续展告知函》电子件于2022年9月2日前发送至知识产权战略处邮箱,联系人:罗婕,联系电话:0851-85860342,邮箱:19887571@qq.com,附件:1.即将失效地理标志商标汇总表2.地理标志商标续展告知提醒函3.地理标志商标续展需准备材料4.全省地理标志商标汇总表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