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部分企业无法提交完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书,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科规字〔2022〕164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高企认定申报流程,现将我市第三批高企认定时间调整如下:一、企业须于8月22日17:00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书,逾期将无法提交,第二批未获推荐的企业可直接修改为第三批提交,不需新增申报书,二、申报材料齐全的企业收到初评和预审反馈意见后,仍于9月1日前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三、申报材料不齐全(主要指无审计报告或研发活动、成果转化佐证)的企业将在首次提交后予以退回,于9月5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书,于9月14日前对照初评和预审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惠阳区企业除外),四、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现场考察时间,指导督促企业加快完成申报工作,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21日(联系人:高新技术科凌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