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面向产业发展需求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服务,可纳入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绩效考核,突出创新导向、统筹规划布局、鼓励协同创新、强化共享服务、实行绩效评估,平台管理、绩效评估体系建设,第九条申请建设平台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一支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共性技术、资源共享服务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第四章平台运营及管理第十二条平台承担单位应遵循“开放、共享、服务、创新”要求,第五章平台绩效考核管理第十五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重点考核平台基础条件、资源共享、管理体系、服务能力、服务成效、运营模式、用户评价、年度总结报送等情况,按考核年度技术服务收入实际发生额的15%给予绩效奖励,按考核年度技术服务收入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绩效奖励,第二十一条平台承担单位应如实提供绩效考核材料,市科技局根据相关规定追回已拨付绩效考核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