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决定对电厂顶峰发电给予补助,按照《嘉兴市本级地方电厂顶峰发电专项补助实施方法(送审稿)》,对海盐县热电企业,除背压机组等以外的地方公用电厂抽凝燃煤机组顶峰发电量给予财政专项补助,迎峰度夏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9月15日,2、公用电厂:迎峰度夏期间顶峰发电启动时段抽凝燃煤机组发电时长需达到20小时/天,高温高压机组每千瓦时补助0.34元/千瓦时,电厂发电专项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承担,电厂收到的财政补助资金应专项用于企业技术改造,(1)热电企业在迎峰度夏期间非定期检修需报经县发改局、国网海盐供电公司批准,(2)热电企业在考核期内没有按照要求应开尽开、满发多发的,(3)自备电厂迎峰度夏期间严格按要求应开尽开、满发多发,(4)如出现电厂上网电价在迎峰度夏期间或之前进行调整(提价)的情况,对抽凝机组顶峰发电时段相应指标予以免除考核,本实施办法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