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晋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宁农字〔2021〕152号)要求,拟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宁晋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宁晋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服务费用根据2021年高素质培育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三、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项目绩效评价相应资质、具有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布遴选条件、程序和相关申报材料,有意愿申报承担绩效评价任务的单位,提供近两年参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证明材料,⑤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各申报单位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其自然成为承接绩效评价任务单位,将从中评选一家承接项目绩效评价任务,宁晋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