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交通运输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远端防控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22-01-28
交通运输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远端防控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2年第14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现就加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远端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适用于所有拟入境并计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进行船员换班的国际航行船舶,所有在船船员应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在驶离境外最后一港口后的航行途中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落实船员新冠病毒定期检测制度以及检测呈阳性情况下的紧急隔离和救治举措,选用新冠病毒快速检测应使用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新冠病毒快速检测产品,三、本公告适用船舶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对入境人员的管理要求,靠港前1天按要求完成所有在船船员新冠病毒检测后,连同航行期间船员检测信息报送至拟靠第一入境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和海关等部门,《国际航行船舶远端防控新冠病毒在船检测和信息报送指南》见附件,四、本公告要求的新冠病毒检测是落实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远端防控的要求,五、各驻外使领馆应为船舶在境外新冠病毒检测及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中国籍船员救治提供帮助,本公告适用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船舶或相关人员违反本公告要求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入境换班的国际航行船舶驶离境外最后一港口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后的,交通运输部外交部海关总署2022年1月28日附件下载:国际航行船舶远端防控新冠病毒在船检测和信息报送指南.doc。

更多精选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2022-01-28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