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我区优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就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引导企业上市挂牌集聚发展本文件所称企业上市挂牌是指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和新三板及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挂牌融资,在落实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其中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分阶段再给予总额500万元的支持,(二)企业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落实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按照融资净额2‰再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政策,在落实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次性支持500万元,给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次性支持400万元,在落实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七)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因依法完善土地、房产、规划及股权架构调整等需办理相关手续的,(三)入库企业办理企业上市挂牌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三、其他规定(一)本文件规定的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二)享受本文件规定政策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