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為深入推進浙江省文化和旅遊行業科技創新,我廳決定開展2022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范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推薦范圍項目應以文化和旅遊發展重大戰略引領和浙江省區域現實需求為導嚮,申報單位隻能通過1個推薦單位申報,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原則上不得更改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三、推薦單位要求各市文化和旅遊侷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項目推薦,推薦單位應對所推薦項目的資料進行審校併對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填寫《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范項目申報書》,(二)推薦單位對申報單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推薦,(四)納入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范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傢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工程項目,五、項目具體推薦方式(一)項目填報請認真閱讀《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填寫《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范項目申報書》,併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項目匯總表和相關項目申報書郵寄至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六、申報說明(一)各市文化和旅遊侷分別擇優推薦不超過5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