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提高我县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的综合能力,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2)的通知》和《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佛冈县2022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佛冈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培育项目二、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佛冈县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申报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报送相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集体研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经评审后择优列入佛冈县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311号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知识产权股附件1佛冈县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