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彭政发〔2016〕120号)和《政府采购合同》(NXBZ-2018采-10号)建设服务内容,由陕西畅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我县“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采购”标段项目,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支付陕西畅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采购”标段剩余质保金193940.00元,具体实施内容及资金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8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及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