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部署,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下半年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1日,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9月14日前完成向市科技局推荐工作,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才能填写申报有关信息,根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辽科创办发20212号)《辽宁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已经被省科技厅备案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实地考察企业的方式,市科技局根据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意见对企业复核后,向省科技厅予以推荐,对推荐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四、有关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3.各单位要加大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宣传工作力度,市科技局联系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王延斌,39989831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4-23983158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2.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pdf3.辽宁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pdf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