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2〕110号)要求,我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电子商务专家,依照《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办法》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现有141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各地新推荐72家其他优秀电子商务园区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并经综合考量,拟从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在由各地推荐的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靠前的优秀电子商务园区中择优选出14家,增补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公示时间:2022年8月19日-25日联系电话:010-65198950传真:010-6519790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电子商务司邮政编码:100731电子邮箱:sunguoqiang@mofcom.gov.cn附件:2022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2022年8月19日附件2022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共14家)一、河北省:河北金卓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电商产业园常州西太湖电子商务产业园靖江电商创业中心三、浙江省:菜鸟·金义电子商务新城四、江西省:安远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五、山东省:顺和直播电商科技产业园济宁海能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基地山东黄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六、河南省:郑投科技创新园七、湖北省: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八、广东省:中山美居电商园九、重庆市:大足区电商产业园十、深圳市:深圳市星河WORLD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