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劳动就业中心: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2〕8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标志“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三、请严格按照规定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专款专用,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做好绩效跟踪管理,确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湄洲岛财政金融局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