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2〕1号)、《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宝产业办〔2021〕18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深圳宏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资助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向我署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署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邝先生钟小姐联系电话:2999657129998711传真电话:29998717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大楼10楼1079室附件:宝安区投资推广署2022年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情况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