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大市监消字〔2022〕2号大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暨“放心消费在大安”创建工程推进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拟对我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企业进行考核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市区内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企业,二、考核时间安排8月中旬前三、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吉林省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商圈(街区)、行业创建管理办法》、《吉林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规范》,重点考核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宣传活动、规章制度、维权平台建设、诚信经营以及标识使用等情况,四、考核人员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五、具体要求(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指导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参照管理办法和建设规范,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商圈、行业、工厂考核验收,并于9月15日前在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10月15日前进行创建命名,同时负责本地申报的省级、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的验收工作,(市级、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由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公示,)放心消费在大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2022年8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附件:大安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