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局《关于济宁市泗水县年产6.8万吨休闲果蔬食品加工项目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济审服呈〔2022〕1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厅回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济宁市泗水县年产6.8万吨休闲果蔬食品加工项目,位于泗水县福泉路北、圣和路东、泉音路南、济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西,总占地面积37786.09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调查、勘探,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并报我厅备案,三、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按程序报相应部门审批,四、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项目质量,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