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民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楚民发〔2022〕46号)精神,拟确定我县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社会救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事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在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或先进感人事迹,能代表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先进水平,1999年10月参加工作,三、简要事迹起加禄同志从事社会救助工作5年,在推进我县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止,永定镇人民政府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