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的要求,那洪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石雪莲、莫月冬于2022年7月31日初次安置期满,符合二次安置公益性岗位的条件,我局拟同意二次安置以上二名同志为经开区那洪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对拟安置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8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306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18日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306室,邮政编码:530031监督电话:4893021附件: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人员信息表(那洪2人).xls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