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二、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一)认定条件1.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申请认定的农民合作社填写《荔城区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见附件),农业类合作社一式2份(各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各1份),非农业类合作社一式3份(各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各1份),三、认定工作组织(一)申报认定程序1.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核,2.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初步名单向社会公示,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发文公布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二)评定数量和推荐名额2022全区计划认定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家,镇街申报的合作社条件如达不到区级示范社标准的,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取消其三年申报区级示范社资格,共同指导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联系人:陈志忠,电子邮箱:PTLCNJ@163.com)附件:荔城区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莆田市荔城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8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荔城区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申报合作社(盖章):填报日期:2022年月日一、部门推荐审核意见镇街意见(盖章)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表1基本情况表123456789101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理事长情况地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电话注册登记时间成员情况是否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是否建立成员账户信用等级姓名身份证号文化程度社会兼职注册成员总数其中:农民成员数表2资产负债及收益情况表12131415161718期末贷款余额(万元)盈余返还总额(万元)2020年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返还比例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年经营收入(万元)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万元)成员社内年均所得收入(元)2020年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2021年表3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一)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主要生产经营项目产品销售半径(本县、本市、本省、国内、境外、国外)农作物种植面积(亩)农作物产量(吨)畜禽出栏产量(头、只)畜禽年末存栏总量(头、只)畜禽产品总量(吨)水产养殖面积(亩)水产品产量(吨)特色产品总量(吨)植保合作社服务面积(亩次)农机拥有量(台、套)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亩次)带动周边农户数(户)表3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二)333435363738休闲农业收入(万元)手工业产品总值(万元)信用合作资金规模(万元)理事长获何荣誉近两年参加何种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林业合作社情况(仅限林业合作社填写)2020年2021年林业种植面积(亩)木材等林产品总量(立方)造林绿化增量(亩)林业种苗培育面积(亩)是否承担林业重点工程是否获得森林产品认证表4产品(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表394041424344454647是否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是否建有合作社质量管理制度农资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率(%)主产品统一销售率(%)是否建立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制度是否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产品通过以下哪种认证通过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情况获得商标情况农(兽)药种子(苗)种畜禽饲料肥料有机绿色无公害地理标识是否中国驰名商标是否著名商标表5农民专业合作社2021年经营情况报告(1500字以内)一、合作社基本情况二、合作社运行机制三、合作社主要工作及成效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