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立潜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公示根据《潜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自主申请、考察评审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在湖北虾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设立潜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和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杜强,联系电话:15027306756邮箱:1615383762@qq.com通讯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22号,邮编433199附件:潜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拟设立名单附件:潜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拟设立名单.docx潜江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