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39号)精神,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组织开展我市推荐工作,经逐级评选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南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对以下拟推荐对象予以增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第一届广西促进就业先进个人南宁市拟推荐对象(增补)陈学翔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备选)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于2022年8月22日前邮寄或者直接送南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电话:0771-5505387电子邮箱:pjk5505389@126.com通讯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9楼905室邮编:530021南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代章)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