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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仲恺高新区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1-27
集群注册登记改革工作的推行,不得申请登记为集群企业,二、集群注册登记的定义集群注册登记是指多个企业(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分支机构)以一家托管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并由该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注册登记模式,以及分支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集群企业是指由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三、托管企业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托管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我区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二是提供托管服务的住所(经营场所)须有明确的可供送达文书的地址,四、托管企业能为集群企业提供的商务服务托管企业除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五、不适用集群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下列市场主体不得申请登记为集群企业:一是经营范围涉及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审批事项的,六、集群企业登记注册流程首先申请人要与辖区内的托管企业签订住所托管合同,集群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提交的材料除了用住所托管证明文件取代原来的住所使用证明外,对于托管企业或集群企业出现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工商登记或不按《办法》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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