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为深化质量品牌建设,根据政府质量奖培育计划安排,我局决定开展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培育对象遴选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被推荐企业或组织原则上应符合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优先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企业或组织,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推荐不少于2家企业或组织,适当推荐建筑业、服务业企业和医疗、教育机构,已列入2021年度政府质量奖重点培育库名单的不必重复推荐,企业或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填写《政府质量奖培育推荐企业或组织情况表》报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推荐情况选定本年度重点培育的企业或组织名单,重点培育有意愿申报本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市局聘请省或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进行上门辅导,组织专家对拟申报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进行材料编写指导和现场答疑,(二)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汇总辖区内企业或组织的《政府质量奖培育推荐企业或组织情况表》(盖章扫描),附件:1.政府质量奖培育推荐企业或组织情况表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5号)3.2021年度政府质量奖重点培育库名单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