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四)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由组织自愿申请,二、组织管理(一)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审委)负责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三)市评审办的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制(修)订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等工作规范,4.向市评审委报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情况,由市有关部门、区县(市)政府或其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市有关行业协会推荐,市评审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合法生产经营及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查,市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组织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市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入围现场评审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组织合议提出“质量奖”和“创新奖”候选组织建议名单,市评审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审议确定“质量奖”和“创新奖”候选组织建议名单,对进入现场评审但未入选“质量奖”和“创新奖”候选组织建议名单的组织,市评审办将经公示通过后的拟授奖组织名单,五、激励及经费(一)市政府对“质量奖”和“创新奖”的获奖组织分别给予不高于6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三)获奖组织应将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内部质量持续改进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