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相关要求,浙江省建设厅决定自2022年8月22日起,在杭州市开展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和特种工程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请各有关企业知悉,具体业务问题请咨询属地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城区建设局0571-87822516拱墅区建设局0571-85361691西湖区建设局0571-87988279滨江区建设局0571-87795793萧山区建设局0571-82899325余杭区建设局0571-88729591富阳区建设局0571-63155769临安区建设局0571-63716848临平区建设局0571-86243540钱塘区建设局0571-82987931桐庐县建设局0571-64217866淳安县建设局0571-65069163建德市建设局0571-64719799西湖风景区管委会0571-87179550杭州市建委0571-85254101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