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23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23年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推荐申报各地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58号苏财社〔2011〕186号)和《关于实施2012年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0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01号)要求,纳入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申报推荐,二、关于2023年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推荐申报各地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8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01号)要求,推荐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不超过6家、候选企业首席技师10~15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数每个主管部门推荐不超过1家、企业首席技师侯选数不超过2人,纳入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申报推荐,三、关于往年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检查验收2020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见附件5)建设期已满,请各项目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553号)要求,以设区市为单位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加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章),支持符合条件的完成省级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开发项目的组长申报省技能大师工作室或企业首席技师,(三)符合条件的“G42+”重点民营企业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申报,附件:1.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2.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3.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doc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5.2020年度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名单.doc6.2021年度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名单.doc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8月3日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