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7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4.企业内部设有专门的工作场所用于工程中心建设,4.单位能保证落实工程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三、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填写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材料,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以申报人账号填写《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89817136附件: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附件材料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16日附件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附件材料各工程中心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需和网上填报申请材料一致,2.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4.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在职证明材料(2022年5月至7月社保缴纳或纳税证明,6.工程中心的工作场所面积证明材料(图纸和照片),2.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3.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在职证明材料(2022年5月至7月社保缴纳或纳税证明,5.工程中心的工作场所面积证明材料(图纸和照片),6.研发活动及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